办理出国公证须提供的材料
办理出国公证须提供的材料
[当事人均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申请人在境外的应提供护照复印件;
☉代办公证的,代理人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
[出生公证]
☉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出生证明书(由父母之一或了解当事人出生情况的长者填写)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无需提供) ☉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另一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无需提供)
[生存/居住公证]
☉户口簿 ☉身份证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未受刑事处分证明
[婚姻状况公证]
☉结婚公证:《结婚证》
☉离婚公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需同时提交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
☉未婚公证: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未再婚公证:除提交上述离婚证明材料或配偶死亡证明(证明材料同死亡公证)外,还需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学历/学位公证]
☉学历公证:学历证书(含毕业/肄业)
☉学位公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成绩单/在读证明/学时证明公证]
☉成绩单公证:学历证书和成绩单(由所在学校出具)
☉在读证明公证:在读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
☉学时证明公证:学时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
[工作经历公证]
☉履历证明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行政职务任命文件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死亡公证]
☉死亡证明(死亡所在医院或死亡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
[国籍公证]
☉申请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
[财产公证]
☉申请人持有的《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申请人持有的《汽车产权证》。
☉申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出资额证明。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申计报告。
[营业执照公证]
☉申请人持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收入公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或附单位发放工资花名册。
☉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存款证明公证]
☉申请人需提供个人存款定期凭证(如存折、存单),需证明的定期存款应存满三个月。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定期存款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书。
[证书公证]
☉《技术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专利证书》、《运动员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等证书原件。
☉单位人事部门或原核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公证书上所需照片]
☉申办出生、学历、工作经历公证,交两寸照片各三张。
☉申办结婚公证,男女双方各交两寸照片三张。
[翻译问题]
公证书及被证明文书如需翻译英文,其中涉及专业术语的由申请人提供译文;如不提供,则按常规翻译。